运单五流合一证据清单模板
重要提示:本文件为业务模式与合同条款初稿,供内部讨论、法务审阅和税务论证使用。具体签署前,应由具备资质的律师、税务师、会计师结合主体资质、所在地监管口径、保险方案、实际系统证据链及交易数据复核。
适用目的:作为内部合规附件,要求每票运单形成合同流、订单流、物流流、资金流、票据流证据包。
一、合同当事人
适用主体:平台运营、承包人、财务、风控、法务、税务
签署日期:【】年【】月【】日 签署地点:【】
二、正文条款
1. 合同流资料
货主与平台签署的运输服务合同、价格附件、预付运费规则、发票信息和授权操作人员清单。
平台与承包人签署的合作购车及运营服务协议、车辆出资本金确认、绩效结算规则和非关联承诺。
车辆、司机、劳务服务商、能源供应商、维修服务商等准入资料和服务协议。
2. 订单流资料
平台系统运单号、下单时间、货主账号、装卸地址、货物信息、运价规则、预计运费和预付余额冻结记录。
车辆和驾驶员匹配记录、调度指令、调度操作人、审批记录、异常变更记录和取消记录。
运单完成、对账、结算、开票和绩效池纳入或排除记录。
3. 物流流资料
GPS轨迹、电子围栏进出记录、ETC/通行记录、装货照片、卸货照片、磅单、签收单和客户确认。
车辆行驶证、道路运输证、驾驶证、从业资格、保险信息和车辆系统绑定记录。
异常停留、绕路、轨迹缺失、车货不匹配、签收异常和货损货差处理记录。
4. 资金流资料
货主向平台预付运费的银行流水、平台系统余额记录、冻结记录、冲减记录和退款记录。
平台向能源、通行、维修、轮胎、劳务服务商、司机或其他供应商付款记录。
平台向承包人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、车辆本金返还、代垫成本清偿或扣减追偿的结算单和付款记录。
5. 票据流资料
平台向货主开具运输服务发票及对应运单、金额、税率和开票时间。
供应商、劳务服务商或承包人向平台开具的发票、税目、金额、服务内容和对应运单。
红冲、作废、补开、异常发票说明和税务沟通资料。
6. 归档与风控
每票运单应形成电子证据包,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、税务管理、平台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最高要求。
证据包缺失、金额异常、轨迹异常、资金异常、票据异常或关联关系异常的,系统应暂停开票、暂停结算或排除绩效池。
三、通用签署条款
本模板中【】为空白可填项,各方应在签署前补充完整;与主合同、附件或平台规则不一致的,以各方最终签署文本为准。
本合同项下通知可通过书面文件、平台系统、电子邮件、短信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方式发送。涉及解除、追偿、重大违约、争议解决的通知,宜采用可留痕方式。
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,各方应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提交【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/仲裁委员会】解决。
本合同自各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。电子签章、可靠电子签名及平台确认流程具有与纸质签署同等的证明效力,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四、签署页
| 甲方: | 乙方/承诺方: |
| 盖章/签字: | 盖章/签字: |
| 授权代表: | 授权代表: |
| 日期: | 日期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