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包人运营绩效服务结算规则模板

模板编号：04 | 生成日期：2026-06-30

重要提示：本文件为业务模式与合同条款初稿，供内部讨论、法务审阅和税务论证使用。具体签署前，应由具备资质的律师、税务师、会计师结合主体资质、所在地监管口径、保险方案、实际系统证据链及交易数据复核。

适用目的：作为承包协议附件，明确绩效池、平台最低留存、KPI、扣减、开票和不入池规则。

# 一、合同当事人

甲方（平台）：【】

乙方（运营服务方/承包人）：【】

签署日期：【】年【】月【】日    签署地点：【】

## 二、正文条款

## 1. 结算原则

本规则用于计算乙方因客户开发、运营协助、平台内调度执行、回款协助、资料归集和成本控制而取得的运营绩效服务费。

乙方运营绩效服务费不等同于甲方利润分配、股东分红、运输收入分成或车辆投资收益。

结算坚持真实运输、预付回款、成本闭环、票据合规、系统留痕、平台最低留存和风险可追偿原则。

## 2. 绩效池计算

本期经营毛贡献 = 已回款且已完成闭环的不含税运费 - 本期可归集的不含税直接运输成本 - 双方确认的专项扣减。

平台最低留存 = max(已回款且已完成闭环的不含税运费 x 【0.5%】, 平台固定管理成本 + 系统服务成本 + 保险管理成本 + 必要风险准备)。

乙方绩效池 = max(0, 本期经营毛贡献 - 平台最低留存 - 其他约定保留)。

乙方运营绩效服务费 = 乙方绩效池 x KPI系数 - 违约扣减 - 追偿扣减 - 资料缺失扣减。

## 3. KPI系数

KPI系数由回款率、资料完整率、轨迹签收闭环率、成本票据合规率、安全事故、客户投诉、异常运单率、毛利达标率和关联披露情况组成。

建议基准系数为1.00；一般瑕疵可按0.70至0.95执行；重大瑕疵、关联未披露、资金回流、虚假交易或重大安全事故可降为0。

KPI结果以甲方系统数据、对账记录、异常处理记录、客户投诉记录和监管/税务反馈为依据。

## 4. 不进入绩效池的运单

未实际完成运输、未回款、预付余额不足、签收缺失、轨迹异常、车辆驾驶员不一致、装卸证据不足或成本票据无法匹配的运单。

货主或乙方存在未披露关联关系、疑似利益输送、资金回流、异常高运价、异常低毛利、重复开票、虚增成本或被监管关注的运单。

甲方已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但乙方在【】日内未补齐资料或不能合理说明异常的运单。

## 5. 开票与税务处理

乙方应就经甲方确认的运营绩效服务费，按其实际提供服务内容和适用税目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。

车辆出资本金返还、经甲方确认的代垫成本清偿、保证金退还或其他非服务收入事项，不计入乙方运营绩效服务费开票金额。

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合规发票或开票内容与实际服务不符的，甲方有权暂缓付款、要求更正、红冲或扣减相应税费损失。

## 6. 调整、追偿与留置

如结算后发现运单资料虚假、成本票据异常、货主退款、保险拒赔、行政处罚、税务调整或第三方索赔，甲方有权重算绩效并从乙方后续应收款项中扣回。

甲方可对乙方保留【】%的风险准备金，或将特定高风险业务的绩效服务费延后至争议期届满后支付。

乙方对结算有异议的，应在收到结算单后【】日内书面提出并提供证据。逾期未提出的，视为认可。

## 三、通用签署条款

本模板中【】为空白可填项，各方应在签署前补充完整；与主合同、附件或平台规则不一致的，以各方最终签署文本为准。

本合同项下通知可通过书面文件、平台系统、电子邮件、短信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方式发送。涉及解除、追偿、重大违约、争议解决的通知，宜采用可留痕方式。

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，各方应先友好协商；协商不成的，提交【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/仲裁委员会】解决。

本合同自各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。电子签章、可靠电子签名及平台确认流程具有与纸质签署同等的证明效力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

## 四、签署页

| 甲方： | 乙方/承诺方： |

| 盖章/签字： | 盖章/签字： |

| 授权代表： | 授权代表： |

| 日期： | 日期： |
